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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城資料圖



  【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李春城立案偵查】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李春城簡歷:
  李春城,男,漢族,1956年4月生,遼寧海城人,197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3年4月參加工作,哈爾濱工業大學電氣工程系微特電機及控制電器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助理研究員。
  1973年4月後,曾下鄉當知青。1978年7月哈爾濱工業大學畢業後,留校工作,先後任系輔導員、教師、黨委辦公室副科級調研員、黨委組織部副部長。
  1987年9月後,歷任共青團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副書記、書記,太平區委副書記、區長。
  1995年12月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常委、太平區委書記,1997年9月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常委,1997年11月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副市長。
  1998年12月任四川省成都市副市長。2000年8月任四川省瀘州市委書記。
  2001年1月任四川省成都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2001年2月任四川省成都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3年6月任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書記,2003年8月任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5年2月任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書記,2011年9月任四川省委副書記、成都市委書記,2011年11月任四川省委副書記、省委民工委書記(兼)。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十六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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